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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成:
操控器由操控器主机(包含外设的手动操控设备)和速放操控设备构成。
二、基本功用:
1. 能为与其相连且要求其供电的部件供电。
2. 能经过手动操控设备操控防火卷帘履行上升、中止、下降动作,接纳防火卷帘限位器的反应信号、操控防火卷帘履行相应动作,并宣布卷帘动出声、光指示信号。
3. 衔接由一只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和一只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组成的火灾探测器组的操控器应能接纳其火灾报警信号,操控防火卷帘完结相应动作,并宣布防火卷帘动出声、光指示信号。
(1)可用于分散通道上的操控器应满意下述要求:
a. 与其相关的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动作后,输出操控防火卷帘下降至中限位(距地或楼面1.8m±0.1m)的操控信号;
b. 与其相关的火灾探测器组的感温火灾探测器动作后,输出操控防火卷帘下降到下限位的操控信号。
(2)用于防火分隔的操控器在与其相关的火灾探测器组动作后,输出操控卷帘下降到下限位的操控信号。
4. 能接纳来自与其相连的消防联动操控设备的半降、全降操控信号,在3s内宣布操控防火卷帘完结相应动作的信号,并宣布防火卷帘动出声、光指示信号。
5. 应能向消防操控中心发送与其相关的火灾探测器组的火灾报警信号和防火卷帘的封闭(状况)信号。
6. 用于分散通道上的操控器应设有具有相同优先级的两套手动操控设备,且别离设置。
7. 在防火卷帘主动下降过程中,经过手动操控设备应可以优先刺进急停操作,防火卷帘急停延时(30~300)s(内部可调)后,输出操控信号操控防火卷帘主动下降至下限方位。如急停时防火卷帘处于中限以下方位,应先先主动操控防火卷帘升至中限方位后延时。此功用应能重复进行。
8. 现场手动操控设备、与操控器相关的火灾探测器组(如衔接)、消防联动操控设备的操控优先级由高到低排序(在有火灾报警信号或来自消防联动操控设备的操控信号存在的情况下,现场手动操控设备的下降按键失效)。
9. 操控器应能操控速放操控设备,发作满意的推(拉)力和行程,敞开卷门机制动组织使卷帘能依托自重下降,并可操控卷帘在某一预设方位逗留。
10. 在卷门机电源发作毛病时,应能在操控器的操控下由操控器供电电源发动速放操控设备,完结防火卷帘自重下降,并可在中限方位使防火卷帘中止并延时,延时时刻应在(30~300)s之间可调,延时完毕后再次发动速放操控设备,在防火卷帘抵达下限方位时中止速放操控设备。在卷门机电源和操控器主电源都处于毛病状况时,操控器应可以在备用电源的支持下完结上述功用。
11. 操控器应具有避免因为体系存在毛病发作防火卷帘逾越上限位的办法(避免正卷功用)。
12. 操控器应具有避免因为体系存在毛病发作防火卷帘逾越下限位的办法(避免反卷功用)。
13. 操控器应备有三组操控输出接点:别离在防火卷帘处于上限、中限、下限方位且当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存在时,输出接点闭兼并坚持。
14. 操控器发作下述毛病时,应在100s内宣布与防火卷帘动作指示信号有显着差异的声、光毛病信号并向消防联动操控设备发送毛病信号:
(1)操控器的主电源掉电;
(2)当卷门机选用三相电源时,电源缺相、错相;
(3)操控器与速放操控设备间衔接线断线、短路;
(4)火灾探测器组毛病(如衔接);
(5)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衔接线断路、短路;
(6)备用电源毛病;
(7)防火卷帘正卷或反卷时。
15. 单体式操控器应设备门锁并在其内部设有复位按钮,分体式操控器应在其手动操控设备内部设有复位按钮。操控器应有消音功用,但当防火卷帘操控信号或火灾及毛病未消除时,光指示信号不能复位消除。
16. 操控器应能对音响部件及其状况指示灯、显示器进行功用查看。操控器履行自检时,应不形成与其相连的外部设备动作。
17. 操控器应配有备用电源,并满意下述要求:
(1)备用电源宜选用密封、免保护充电电池;
(2)电池容量应确保操控器在下述情况下正常牢靠作业1h;
a. 操控器处于通电作业状况;
b. 供给操控器操控速放操控设备完结卷帘自重垂降、操控卷帘在中限方位中止、延时后,降至下限方位所需的电源。
(3)有避免电池过充电、过放电的功用;在不超越生产厂规则的电池好限放电情况下,应能在24h内对电池进行充电并使其康复到正常状况。
18. 操控器应有主、备电源转化功用;主、备电源的作业状况应有指示,主电源应有过流保护办法。主、备电源的转化应不使操控器发作误动作。主电源容量应能确保操控器在输出操控防火卷帘动作信号条件下接连作业2h。
19. 手动操控设备应满意下述要求:
(1)应有表明操作方向的标志;
(2)应有避免非专门人员操作的办法,假如选用锁,钥匙应通用;
(3)如配有消防应急按钮,应有避免非专门人员对其进行误操作的办法。
三、电压动摇:
当沟通电网电压在(187~242)V范围内动摇、频率误差不超越规范频率(50Hz)±1%时,操控器应能正常作业。
四、好缘功能:
操控器有好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电源插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的好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别离大于20MΩ、50MΩ。
五、耐压:
操控器有好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电源插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应根据额外电压耐受频率为50Hz,电压为1500V(有效值,额外电压超越50V时)或500V(有效值,额外电压不超越50V时)的沟通电历时1min的耐压实验。实验期间及实验后的功能应满意5.8.2要求。
六、气候环境习惯功能:
操控器应能耐受住表1中所规则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实验,实验期间及实验后的功能应满意先5章有关实验的要求。
七、机械环境习惯功能:
操控器应能耐受住表2中所规则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实验,实验期间及实验后的功能应满意先5章有关实验的要求。
八、电磁搅扰环境习惯功能:
操控器应能耐受住表3中规则的电磁搅扰条件下的各项实验,实验期间及实验后的功能应满意本规范先5章有关实验的要求。
九、计算机软件操控:
选用微处理器(计算机)的操控器还应满意下述要求:
(1)程序应贮存在ROM、EPROM、E2PROM等不易丢掉信息的存贮器中;
(2)程序存贮器应标示文件的号码和发行日期;
(3)手动或程序输入数据时,不管原状况怎么,都不该引起程序的意外履行;
(4)软件应具有避免非专门人员改动的办法。